接觸性皮炎

接觸性皮炎的概述

1、定義

接觸性皮炎是皮膚或黏膜單次或多次接觸外源性物質后,在接觸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發生的炎症性反應。表現為紅斑、腫脹、丘疹、水皰甚至大皰。

2、別稱

3、發病部位

皮膚

4、傳染性

無傳染性

5、高發人群

無特發人群

6、科室

皮膚科

接觸性皮炎的典型症狀

1、接觸性皮炎的典型症狀

皮炎表現一般無特異性,由于接觸物、接觸方式及個體反應不同,發生皮炎的形態、范圍及嚴重程度也不相同。輕症時局部呈紅斑,淡紅至鮮紅色,稍有水腫,或有針尖大丘疹密集,重症時紅斑腫脹明顯,在此基礎上有多數丘疹、水皰,炎症劇烈時可以發生大皰。水皰破裂則有糜爛、滲液和結痂。如為烈性的原發刺激,可使表皮壞死脫落,甚至深及真皮發生潰瘍。當皮炎發生于組織疏松部位,如眼瞼、口唇、包皮、陰囊等處則腫脹明顯,呈局限性水腫而無明確的邊緣,皮膚發亮,表面紋理消失。

2、接觸性皮炎的分類

根據病程分為急性、亞急性和慢性,此外還有一些病因、臨床表現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點的臨床類型

急性接觸性皮炎:起病較急。皮損多局限于接觸部位,少數可蔓延或累及周邊部位。典型皮損為境界清楚的紅斑,皮損形態與接觸物有關(如內褲染料過敏者皮損可呈褲形分布;接觸物若是氣體、粉塵、病變多發生在身體暴露部位,如手背、面部、頸部等),其上有丘疹和丘皰疹,嚴重者紅腫明顯并出現水皰和大皰,后者皰壁緊張,內容清亮,破潰后呈糜爛面,偶可發生組織壞死。常自覺瘙癢或灼痛,搔抓后可將致病物質帶到遠隔部位并產生類似皮損。少數病情嚴重的患者可有全身症狀。去除接觸物后經積極處理,一般1~2周內可痊愈,一流暫時性色素沉著。交叉過敏、多價過敏及治療不當易導致反復發作、遷延不愈或轉化為亞急性和慢性。

亞急性和慢性接觸性皮炎:如接觸物的刺激性較弱或濃度較低,皮損開始可呈亞急性,表現為輕度紅斑、丘疹,境界不清楚。長期反復接觸可導致局部皮損慢性化,表現為皮損輕度增生及苔蘚樣變。

接觸性皮炎的病因病機

病因可分為原發性刺激和變態反應兩種。原發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對皮膚有很強的刺激性,任何人接觸后均可發生皮炎,稱為原發性刺激。原發性刺激分為兩種,一種刺激性很強,接觸后短時間內發病;另一種較弱,較長時間接觸后發病,如肥皂、有機溶劑等。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基本上是無刺激的,少數人接觸該物質致敏后,再次接觸該物質,經12~48小時在接觸部位及其附近發生皮炎。

能引起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很多,主要有動物性、植物性和化學性三種。

接觸性皮炎的檢查診斷鑒別方法

本病根據接觸史,在接觸部位或身體暴露部位突然發生境界清晰的急性皮炎,皮疹多為單一形態,除去原因后皮損很快消退等特點,容易診斷。當病因不明或與數種接觸物接觸,需要尋找病因時,可做斑貼試驗。

接觸性皮炎的并發症

除瘙癢疼痛外,少數患者可有惡寒,發熱,惡心,嘔吐等全身症狀,搔抓或處理不當,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時除去,致使病程遷延變為慢性皮炎。

接觸性皮炎的防治方案

1、接觸性皮炎的預防方法

對日常生活中容易發生致敏的物質,接觸時應保持警惕性,尤其是過敏體質者,盡量遠離,若接觸后發生反應,應立即隔離,避免繼續接觸,傷濕止痛膏引起應及時進行有效處理,以防病情加重,對已患過接觸性皮炎,則應盡量尋找致敏原因,加以除去,不要再接觸,若已發病則應立即進行適當處理,避免搔抓,洗滌或亂用藥物等附加刺激使病情惡化。

2、接觸性皮炎的治療方法

接觸性皮炎的病因與接觸物有密切關系,首要治療措施是找出過敏原因,避免再次接觸該種物質,治療已出現的症狀。

內服抗組胺類藥物,如賽庚啶、苯海拉明、氯苯那敏、阿伐斯汀、西替利嗪、咪唑斯丁、依巴斯汀、地氯雷他定等;大劑量維生素C口服或靜注;10%葡萄糖酸鈣注射液,靜脈推注。面積廣泛,糜爛和滲液嚴重者,可給予糖皮質激素。如口服潑尼松、曲安西龍或地塞米松;得寶松肌內注射。重症者也可先用氫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靜脈滴注,等症狀減輕后,口服維持。

接觸性皮炎如果合并局部感染,如淋巴管炎、淋巴結炎、軟組織炎時,可使用抗生素,輕者給予羅紅霉素、青霉素Ⅴ鉀、頭孢氨芐或磺胺類藥物口服;重者靜脈給與青霉素、頭孢類菌素或奎諾酮類抗生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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